1月25日,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经济所副教授孙震做数字经济前沿系列讲座第五场报告,主题为平台经营者集中与反垄断监管,谢丹夏副教授主持。
孙震首先回顾了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现状与难点,他强调,反垄断的目标是鼓励创新、促进充分竞争,不是反对企业规模做大,因此反垄断存在重要的利弊权衡,第一个是静态的利弊权衡,垄断会提升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可能促进社会福利的改善,但垄断可能导致用户福利的损失;第二个是动态利弊权衡,垄断带来的超额收益是企业创新的重要动力,但“在位”垄断者有能力和动机阻碍进一步的创新。孙震总结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难点,第一,双边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大平台可能是更有效率的;第二,如何界定相关市场;第三,数据、流量、算法等的使用带来了产权界定的新问题,提高了垄断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监管成本。
孙震介绍了自己关于平台市场经营者集中的经济学分析的研究。基于我国平台市场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构和争夺用户注意力的特点,平台合并后往往会保留原有入口。基于此,平台合并后面临是否调整经营定位、是否整合原有市场这两个重要的策略选择。建模分析发现合并平台为了最大化自身利润会最大化参与合并平台之间的差异化程度,降低彼此竞争;但合并平台不一定选择整合市场。用户更希望合并平台整合市场但不改变经营差异化程度。当双边网络外部性强度和合并后成本下降幅度较小时,平台和用户的最优选择恰好相反,平台合并一定带来了用户福利的下降,即使合并后监管部门要求平台整合市场,也只会在双边网络外部性强度或成本下降幅度较大时才有用户福利上升。此外,模型指出,如果合并平台的平台费低于合并前或低于未参与合并的平台,一定有合并后的用户福利高于合并前。平台费是监管部门易于观测的变量,这对反垄断监管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因此,面向平台,孙震认为如果合并没有带来成本下降,仅依靠更大流量带来的更高双边网络外部性很难提升用户福利;面向监管,在审查合并申请时,可以要求平台提供合并后成本下降的情况或者测算的合并后平台费的大小,并结合上述研究结论进行监管。
谢丹夏在主持中表示,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国策,在过去一年内,平台反垄断成为了一个重要话题。他强调在数字经济这一新型经济形态下,应该使用一种科学、创新性的研究方法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系列讲座得到新浪财经、网易财经、华人头条、学说和科爱集团下属期刊Journal of Digital Economy的支持。
供稿:经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