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平台市场的最优分层设计
作者:
王勇,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经济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吕毅韬,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经济研究所博士生
唐天泽,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经济研究所硕士生
谢丹夏,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经济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发表期刊:
《经济研究》2021年第7期,总第646期,第56卷
在最新一期《经济研究》(2021年第7期,第56卷)上,我院教师王勇和谢丹夏及其学生吕毅韬和唐天泽发表了一篇关于平台市场运行分层设计的文章,探究了目前中国平台市场中广泛存在的平台分层运行现象。平台市场的分层运行是指:平台企业根据用户的特征将其划分到不同层面或子平台中,进而在每一层内或子平台上分别进行匹配和交易。在现实中的例子包括:电商领域,阿里巴巴从原来的淘宝中又细分出旗舰店平台“天猫”以及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闲鱼”。
针对上述平台分层运行的现象,现有的双边市场理论无法提供良好的解释。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双边市场理论大多强调“同质性”跨边用户之间的交叉网络效应,即一侧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吸引另一侧用户加入平台,形成平台市场的自我强化机制,所以,平台不需要考虑分层运行。因此,为了解释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平台分层现象,作者创新性的引入“用户异质性”的假设,并首次采用了市场设计(Market design)的研究视角。考虑了平台市场需要有效运作的三个关键要素:维持市场的稠密性(Market thickness)、避免市场的拥堵性(Market congestion)和保证市场的安全性(Market safety)。
基于以上逻辑,作者将用户异质性的假设,以及由此衍生的稠密性、拥堵性和安全性等因素,引入双边市场,构建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来研究平台市场的分层运行问题。研究结果发现,平台市场的最优分层数受到平台总用户数和市场设计的三个关键要素的影响。具体而言:平台的稠密性越强,用户能够从平台另一边用户数量增加中获得的正效用越多,因此平台的最优分层会越少;平台的拥堵性越强,市场拥堵给用户带来的效用损失也会越大,这时平台多分层能够降低交叉网络负效应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用户效用;用户对于安全的敏感性越强,市场错配给用户带来的效用损失也会越大,因此平台应该增加分层数来减小用户的损失;随着平台总用户数的增长,平台最优分层数会先减小后增加;并且通过与社会计划者的比较,发现平台利润最大化时的分层数要小于社会福利最大化时的分层数。
根据上述结论,平台企业需要根据稠密性、拥堵性和安全性在不同市场中的重要程度来进行科学的市场分层设计:在稠密性相对重要而拥堵性和安全性相对不太重要的平台,如:社交和咨询类平台可以设计较少的分层来最大化稠密性给用户带来的收益;在拥堵性比较突出的平台:如:电子商务平台就需要设计更加精细化的分层以此来减少拥堵性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在安全性最为重要的平台,如:金融科技平台、网约车平台以及婚恋平台需要最为精细的分层来进行匹配,最大程度地减少错配的概率,以此来提升双边用户的效用。并且平台的最优分层也是需要根据用户数量和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动态调整:在平台发展的早期,用户数量较少时,平台需要减少分层或者不分层来吸引用户加入,进而激活交叉网络正效应;在平台发展的成长期,用户数量已经增长到一定级别,此时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用户异质性带来的拥堵性损失也随之增大,所以平台企业在这一阶段需要增加分层或推出子平台以改善用户体验并增加自身收益;而在平台发展的成熟期,此时用户数量很难进一步增长,意味着稠密性带来的价值下降,此时减少拥堵性和提高安全性可以更好的提升用户的效用,平台企业需要进一步细化分层,并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层次。
同时,文章的研究结论也可以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和监管提供一些新的政策思路和建议:首先,在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原则上,作者主张采用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对于垄断性且分层较少的平台企业,监管部门应该要求这些平台适当增加市场分层或拆分为不同的子平台;但另一方面,由于安全性和拥堵性问题也会损害平台收益,平台企业具有一定的动机主动进行市场分层,这也意味着没有必要对平台企业进行过度监管,需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包容性;其次,在监管思路上,作者建议针对不同平台市场的分层需要进行分类监管,即需要根据不同平台市场以及平台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确定重点监管内容。具体而言,针对稠密性最为重要的平台,监管部门可以降低对其分层行为的要求;针对拥堵性最为重要的平台,监管部门应提高对平台企业分层的要求,或要求一定程度地拆分运行;针对安全性最为重要的平台,监管部门应该提出最为严格的分层要求,或较为彻底地拆分运行。
供稿:经济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