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空间与地点是城市社会学中的两个不同但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前者强调的是抽象的、跨越个体的存在;后者则包含个人与群体身份的、用于定居的具体位置。除齐美尔以外,经典社会学家对于地点没有直接的论述。在从聚居地到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人与地点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城市其实就是一个特定的地点。城市社会学家在讨论城市与城市生活时,几乎离不开地点。各个理论流派看待地点的视角并不一样,因而地点在各个理论中的位置与功用各不相同。在芝加哥学派以来的城市民族志研究中,对地点在城市生活中的具体细节有着深刻的阐述。人与地点的关系应该成为理解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与实施有效社会治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关键词:地点;人地关系;城市有机文化;城市亚文化;城市社会治理;城市社会学
韦伯在讨论城市形成的基础时,将城市最根本的特征定义为“市场聚落”[1](P1375-1540)。在韦伯的“城市”涵义之中,除了强调城市在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与交换过程之外,显然还包括了人群的聚集。
追本溯源,城市本身就是人们因生活与生产聚居在特定的地方而产生发展出来的。城市体现出来的是特定的人群与特定空间、地点之间的关系,并由此生发出来的一系列土地的使用方式、使用土地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使用土地的各种规范与社会制度等。同时,无论是城市空间还是聚居于此的人,都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对城市社会学的讨论需要从人与空间、地点的关系出发。
一、空间与地点
空间(space)与地点(place)在概念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有着巨大的差异。在普通的话语体系中,空间是指在某一地点之上的没有任何填充的、空洞的实在。如果更进一步,空间是指人们不可把握的无限实在,例如,城市空间、宇宙空间等。从空间是一种空洞的实在这个意义上讲,空间与人们的社会活动是不可交融的。因此,社会理论体系中的空间与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空间意义完全不同。
细细品味社会理论中社会空间的概念,其与普通话语中的地点的概念更为接近。例如,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讨论权力关系时,使用了全景敞视监狱中的圆形监视塔及其相对应的监狱牢房,其实就应该是地点而非空间。只有在监狱这样一个地点中,才有了各种特定的建筑物的形式,才有了监视者与犯人之间的这种权力关系的对比。或许,与空间比较起来,地点才是一个更为准确的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实践相互交融、互为因果的对应物。因此,在讨论城市社会这样一个具体的对象时,地点则应该是更为恰当的对应概念(例如,人类生态学城市社会学家对于城市土地使用的讨论)。我们赞成在社会学中给地点概念一个重要位置,同时城市社会学也应当以地点概念来组织各种理论与观点。
(一)哲学上对地点的重新强调
哲学家凯西(Casey)对地点被重新系统性地带回哲学给出了详尽的回顾与评论[2](P463-496)。在凯西的论述中,地点(place)、空间(space)与时间(time)等概念是纠缠在一起的,它们紧密相连又各有区别。关于地点的思想最早开始于对“空白”的避免。正是由于无法想象一个完全的空白,所以在存在之前就有了存在之处的“地点”。所以,地点是一切的前提。但是,由于地点的具体性,而思想中的抽象特征倾向于使用无限的概念,因而空间逐渐成为地点的替代概念。这一概念跨越了具体存在与现实。哲学思想强调空间,而忽略地点。进入近代社会以后,人们移动的频率与距离增大了许多,这使得表示着“定居”的地点概念完全为空间所掩盖。地点永远是一个相对于无限延伸的空间的“相对位置”,而没有本身的属性。这一点在使用数学工具(例如,坐标体系或者是经度纬度等)来精准地描述空间的语言时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是,这样的代价则是地点几乎完全被忽视。
真正开始关注地点概念是从现象学哲学开始的。只有当讨论中以主体为核心时,地点才逐渐成为思想体系中重要的概念。人们以基本感知来感受主体,而主体的位置成为我们所感受到的一切的参照。例如,与主体相对的位置、距离以及方向都是我们确定主体的因素,它们是不可交换的,因为它们与主体的关系并不是等价的。因此,我们所感知的主体必须具有具体性与延展性。同时,主体还总是处于运动的状态,它的位置、距离与方向等特征就是用来测量其运动的状态的。所以,主体在时间与空间中的状态使得主体必须在两者之中占据一个位置。一旦我们意识到主体的位置,那么主体就必然存在于某一地点之上。此外,从现象学的基本立场出发,在人文地理学中,段义孚从跨学科(包括哲学、生物学、心理学、宗教与神话、文学、人类学等)的角度讨论了空间、地点、时间的多个理论命题,提出了空间与地点不仅仅是个体作为经验性的知识,也是学术研究中不可忽视的研究主题[3]。
(二)地点的概念
正是因为地点与我们的生活如此贴近,要给地点一个明确的定义有些困难。奥罗姆与陈向明给出了一个简洁、富有人文气息的定义:“空间内我们定居下来并能说明我们身份的具体位置。”[4](P5)他们强调了地点从属于空间,并认为地点是空间的具体的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他们强调了人们从地点中获取身份标签的重要性——既突出了人对于地点而言的不可或缺性,也突出了地点对人的影响。
奥罗姆与陈向明的地点定义毋庸置疑地点明了地点的社会性:如果没有了人们的社会性的叠加,地点的空间物理性质没有任何意义,仅能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已;另一方面,地点是参与社会活动的,它特有的属性对于人们理解自己、理解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名人故居从外观上看起来,可能与周围同时代的建筑并没有太多的差异,但是一旦被考证发掘出来并赋予名人的标签,人们看到它就必定生发出更多的联想。
在海德堡大学附近,可以找到一条“哲学家之路”。显然,这个非官方的命名是在纪念曾经在此留下足迹的众多思想家。穿过这条大路,在城堡的对岸位置,可以找到现在被用作海德堡大学国际学生中心的巨大别墅。如果不看建筑的介绍,在此办理事务或者上课的国际学生可能会慨叹这座建筑的宏伟。但是,如果是学习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学生与学者,知道这里就是马克斯·韦伯故居,一定会肃然起敬。即使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值此韦伯逝世100周年之际,仍然有众多线下的朝圣者争相一睹大师的故居,而线上的视频播报也多不胜数。
要对地点给出一个完美的定义,可能是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如此一来,或许总结地点这一概念在各种学科中的研究结果,给出它所包含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是一个很好的策略选择。这样尝试已经有人做过了。在吉尔林的文献回顾性文章中,他总结了地点概念的以下三个方面要素:
第一,地理位置。地点是宇宙中独特的一个地方,它区分这里和那里,并让人们理解近与远。地点是有限的,但由于其边界(在分析上与表现上)是弹性的,所以它在逻辑上是嵌套的;
第二,物质形式。地点是物质的。不管是建成的或是天成的,人工的或是自然的,街道、房门、岩石或是树木,地点是事物。它是宇宙中东西或是物件在特定地方的组合;
第三,含有意义与价值。如果没有普通人的命名、区分或是再现,地点不能成其为地点。地点是双面建构的:大部分是建成的,或是部分为物理作用成的;它们同时也被转述、表达、感知、感觉、理解和想象。宇宙中的一个物理事物构成的地方,只有在它蕴藏历史或是乌托邦,危险或是安全,身份或是记忆时,才能成为地点。除了它悠久与坚固的物质属性以外,同一地点的意义与价值是衡变的——在不同的民族与文化手中传递,在历史中呈现出不同状态,同时也是不可避免地被争夺。[2](P464-465)
地点的范围是可以伸缩的,因此是相互嵌套的。一个地点可以是一间房屋、一个公园、一个小区、一个城市、一个省份、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大洲等。这样的伸缩性使得研究者在确定研究对象时可以任意选择,并可以将其临近的外部世界轻松纳入研究之中。社会学对于地点的浓厚兴趣,显然是因为社会学研究认为城市、乡村、社区等生态学中的环境与社会活动紧密相连。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地点的三个要素是紧紧地捆扎在一起的,它们不能相互分割。不能因为强调地点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就忽略它物质性的一面;也不能过于强调其地理环境的一面,就忽略社会活动的影响作用。因此,对于地点的概念一定要反对一切的简约论(reductionism),包括地理推崇论(geographical fetishism)、环境决定论(environment determinism)以及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vism)[2](P466-467)。对于任何一个地点而言,物质与社会两个领域的因素都自然而然地起着作用并且相互依存。
(三)地点与空间的区别
即使地点与空间这两个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事实上,它们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差别。在给出地点的三个要素之后,吉尔林认为空间更应该被理解为“从物质形式与文化转述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抽象的几何概念,包括距离、方向、大小、形状以及容积”[2](P465)。他继续使用了一个对比,认为空间是抽空了其中所有社会因素的地点,而地点就是填满了人、人的活动以及人对于空间的再现等社会因素的空间。
如果使用更多的对比,我们认为空间与地点的概念有如下的区别。空间是无限的,地点是有限的;空间是抽象的,地点是具体的;空间是空洞的,地点是可充满(人、事等)的;空间是不可充满的,地点是向内填充的;空间是不可穿越的,地点是可以被穿越的;空间是哲学的,地点是日常的;空间是知识体系的,地点是工作生活的;空间是意识形态的,地点是实际实践的;空间是建构的,地点是建设的;空间是可感受的,地点是可触摸的。
如果说空间是一个抽象的、跨越了任何个体存在的概念,那么,地点就是一个具体的场所,是个体、群体存在与活动的前提场所。如果说空间不可触摸,地点则是实实在在的相对于人们的物质对象。人们在空间之内移动,是不可能逃脱掉空间的限制的,无论怎样的移动都是在空间之内;但是,人们却从一个地点移动到另一个地点,地点是不可限制人们的。人们与空间没有直接的互动,但与地点却是时时刻刻不可割裂。因此,人们对于空间的感受是模糊与淡然的,但人们对于地点的感受则是清晰与熟悉的。
对于空间与地点的比较,可用德塞都的观点来总结。在他看来,“地点是一种秩序……各个组成部分被安排到共存的关系之中”[5](P199)。而空间则“是被在空间里发生的活动的整体所激活的”[5](P200),所以说“空间就是一个被实践的地点”[5](P200)。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城市是一个地点而非空间。城市变迁其实是城市地点的变迁,而非城市空间的变迁。
即使我们确定了地点在城市社会学中的中心位置,但是地点的使用也有它本身的缺陷。在我们看来,地点在概念上可以伸缩,但它在日常生活用语中有时所对应的地理范围过于窄小。因此,有时我们会在行文中使用区域或是地区来替代地点。因此,在以下论述中,我们交换使用地点、区域和地区。
(四)地点能否被超越
在当今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时空压缩”已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稀松平常的经历[6](P47-80)。人们已经在慨叹地点重要性的丧失——“被超越的地点”“无地点的地点”等。
城市之间的趋同性,也使得城市所特有的物理外貌以及由此所反映出来的独特的历史文化,都湮没在整齐一致的钢筋水泥的丛林里。特定的城市“地点”正在被趋同的城市建设过程所改变。所有城市都要修建地标建筑、超大广场等,让人感受不到原先富有个性的城市。
更具冲击力的则是网络社会的崛起,网络使得信息可以在瞬间传递到世界各个角落,将世界各地的人们紧密相连。时间被浓缩了,空间被超越了,形成了“信息流的空间”(space of flows)。
网络社会里还建起了虚拟空间。由于虚拟空间的兴起,人们在其中生成了一系列虚拟关系与虚拟社区,而虚拟组织与虚拟行为也日趋常见。想一想有多少办公室白领加入网络游戏中,建立自己的网络社交圈;想一想有人通过交友网站找到自己的终身伴侣;想一想现在网络舆论风起云涌的势力,往往可以将曾经被认为是“普通”的事件变成政治或是社会事件;想一想“人肉搜索”不可阻挡的暴力和令人窒息的后果;而现在的粉丝经济与“饭圈”行为,已经成为任何一个特定产品与特定偶像所不能忽视且必须迎合的对象。所有的这些表明,虚拟的关系与社区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直接影响人们实实在在的生活。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虚拟空间使得人们的社会交往并不一定完全需要特定的地点。而虚拟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空间常常交织在一起,现代技术使得人们可以自由地穿行于这两个空间之间,其间的社会力量也往往互相促进,而有些个人甚至是组织则可能迷失于在这两个空间的来回穿行之中。
比照前面地点的构成三要素,虚拟的网络空间完全脱离了地点的物质形式,也没有确定的地理位置,但投射其中的意义和价值却又是独立清晰的。或许在目前,网络空间对实际社会生活的影响并没有无限扩展。因此,即使现在的互联网建设大量借鉴和模仿了物理空间与人类社会的组织与构架,网络社会仍然与现实生活中的地点有一定的差距。在能够预计的未来,即使普遍意义上虚拟空间替代实际物理空间的可能性还有待进一步论证,虚拟空间的意义与价值对于现实社会的影响无疑越来越大。我们显然应该开始思考,当越来越多的社会生活可以挪入虚拟的网络空间之后,网络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一个摒弃了物质形式的地点?而由此,空间与地点之间的差异是否就会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了?
二、经典社会学家视野中的地点
地点不仅对作为个体的人非常重要,对整个社会的运行也必不可少。但是,社会学家没有从一开始就把地点列为社会学核心概念之一。总的来讲,经典社会学家对地点的论述并没有形成体系。地点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渗透到社会学各个领域中,也仅仅是始于20世纪以后。
经典社会学家的出现是社会巨变造就的。以工业生产为推动力的社会制度性变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一历史变革,经典社会学家都显示出步调一致的担忧,但不同的思想家对这些社会问题有不同的解读。因为,他们观察社会变革的角度不同,解剖的起点不同,因此给出的解释及对策各不相同。在他们对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的讨论中,都不同程度地涉及空间与地点。
(一)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地点的论述
对于马克思而言,社会化的大生产过程也产生了社会变革过程中的阶级冲突,形成了两大对立阶级——剥削和压迫的资产阶级与被剥削和被压迫的无产阶级。由于这两个阶级间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将导致最终代表着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无产阶级埋葬资产阶级。从根本上讲,马克思关注的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趋势及其动力机制,资本主义社会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终将成为过渡的历史阶段而已。所以,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中,时间是最为重要的坐标,而空间显然不是一个影响发展的变量。因此,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跨越空间限制的。对于马克思而言,不同地点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在具体过程中或许有差异,但整个发展的方向与趋势是依照历史唯物主义所预测的体系来推进的。而无产阶级的最终解放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解放。显然,无产阶级的解放使命是没有空间限制的,也只有打破空间限制的无产阶级的解放才能够真正地完成。因此,就有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号召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7](P66)。简言之,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并未着重强调空间。
马克思主义的体系中明确提到的地点概念出现在恩格斯对曼彻斯特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的描述中。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恩格斯细致入微地刻画了整个曼彻斯特城市中,贫穷的工人阶级与富裕的资产阶级的居住区域的巨大不同。工人阶级居住地的贫穷、脏乱与衰败,与资产阶级居住地的奢华、舒适与堂皇形成了刺眼的对比[8](P269-587)。通过对这两种地点的物理特征的直接描述,恩格斯揭露了作为两个对立阶级,其中一个的富裕生活建立在对另一个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之上。他笔下自然流露出来的对工人阶级的同情以及对资产阶级的愤恨直接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无产阶级革命者。
(二)韦伯关于地点的论述
韦伯在资本主义兴起时代关注的是新的社会制度的基本内涵和推动制度变迁的要素。在韦伯看来,对于理性主义的追逐是推动社会制度结构化的动力。与马克思的出发点一样,韦伯并不认为在理解社会制度的过程中值得强调地点概念。但是,韦伯在考察不同时代的城邦后,认为城邦的出现首先是建立了一个商贸活动的经济中心,并将城市与乡村隔离开来,为城市居民与乡村农民间的经济交换提供一个地域上的市场。当然,这一市场也必然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地点(“要塞”)中[1](P1390)。随着经济交换的扩大,作为社会制度的城市已不能满足整个经济的交换。这时,更复杂的现代民族国家出现了。与城邦一样,现代民族国家首先要在一定的“领地”之内,确立合法的、其他民族承认的占领权。
对韦伯来说,不论城邦还是现代民族国家——前者强调经济功能,后者强调更广范围内的政治、法律、税收等功能——都在一定的物理区域内能有效实施其管理措施。换言之,韦伯认为,占有地点的城邦与民族国家是这些社会制度在物理空间上的具体体现。因为只有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城邦与民族国家才能实现其目标。因此韦伯讨论的核心是建立在地点上的社会制度[1](P1490-1504)。
有一点值得特别指出:如果拓展上述的韦伯的理论脉络,我们可以推论,当前的全球化的趋势也正是韦伯所担忧的理性主义在空间上进一步渗透与拓展。正如当初规模较小的城邦由民族国家所替代一样,全球化正在穿越民族国家的边界,确立一个涵盖整个人类社会的庞然大物。而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还有与其一致的政治、军事、社会与文化趋势。或许,这样的趋势更能够体现韦伯对于资本主义的预言。
(三)迪尔凯姆关于地点的论述
迪尔凯姆关注社会运行的秩序问题,关注社会之所以成其为社会的凝聚因素,这些因素使得独立的单个人能够聚合起来。所以,他的研究对象是能够促进或是限制社会团结的社会“黏合剂”——例如,法律制度、宗教制度、社团群体、文化语言等。迪尔凯姆对于地点的论述是镶嵌于他对于社会现实的宗教表现形式之中的[9]。在他看来,社会现实总是需要一个象征体系才能够产生社会行为,而这一象征体系正是将社会整合在一起的“团体意识”。作为地点的社会现实被神圣化了之后,其与能力无限的神以及能力微小的人等宗教因素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例如,孔庙之于国学绝不仅仅是一个庙宇建筑,而是象征着追本溯源、思想正统的地点。毫无疑问,这样的象征是由历史延续与社会力量造成的,是高于任何个体与私人的社会现实的。
迪尔凯姆的思想可以直接推导出地点的文化功用。因为,处于相同社会位置的人们对于特定地点的象征意义的理解是相似的——这也是文化形成的过程与定义。正是由于人们在地点上附加了这样的象征意义,使得地点从一个简单的空间概念转化成了影响涵盖社会群体的社会行为的重要因素。从这种意义上讲,与地点对应的是社会结构中人们的组织形式。
(四)齐美尔关于地点的讨论
齐美尔是唯一明确提到空间的经典社会学理论家,他甚至写下了《空间社会学》来探讨空间是如何影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的[10](P290-315)。在日常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各自安全感所必需的。这种交往主体间的空间距离由包括文化在内的多种因素决定。在《社会的空间和空间的秩序》一文中,他强烈反对将空间仅仅当成一种自然条件[11](P459-530)。在他看来,空间的社会属性高于自然属性。在一定程度上,空间因素甚至可以归结为人的心理效应。因此,空间的物理形态并不重要,它必须通过人的心理转换才能产生效应,才能对人们的互动产生影响。
齐美尔对空间的社会属性进行了具体分解,开创性地给出了五种空间的基本属性:空间的排他性、空间的分割性、社会互动的空间局部化、空间上的距离与邻近、空间的变动性。齐美尔还特别地指出,处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个人都占着一定的空间位置,而人与人的关系在这时转换成了空间与空间的关系。
虽然从严格的意义上讲,齐美尔更多关注的是微观层次上个体与个体间社会互动过程中的空间关系。但是,如果我们赞同社会制度与社会组织也正是在这样的相似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与发展出来的,那么就可以轻易地从齐美尔的论述中推论出空间关系体现了占据这一空间位置的社会关系。而这也正是后来芝加哥学派的出发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讲,芝加哥学派对生物世界的借喻也直接体现了齐美尔关于个体与个体间的空间距离与位置的论述。
总的来讲,除了齐美尔以外,经典社会学家们对于地点没有直接的论述。在他们的思想体系当中,社会与地点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在论述其他社会制度或是结构的过程中涉及的。即使是齐美尔关于空间的讨论也是局限在微观层次的社会互动过程中,并没有上升到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的层次。但是,他们的许多关于地点的思想成了后来理论的出发点。一旦社会思想中引入了地点的概念,社会学家们就可以从经典理论中吸取营养,发展出丰富的关于城市社会的理论。
三、城市社会学视域中的地点
地点一直是城市社会学研究的主题。城市社会学学者在20世纪下半叶重拾空间与地点的概念,并重新阐释它们在城市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一)地点与城市
人类总是聚居在一起。从分散的院落到规模较小的村庄,到聚集数千上万人的小城镇,到百万千万人口的超大型都市,人类的聚居地越来越大,内部的构造也越来越复杂。在从聚居地到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人总是与地点这一物理空间的概念紧密纠缠在一起。在生产水平低下时,人们聚居在靠近采摘果实与水源的地方;到农垦时代人们发现河谷冲击地带的土地肥沃,因而在此播种农作物并聚居成村落;随着农产品交易的扩张与非农产品生产的出现与发展,人们又发现水路与陆路交通的重要性,因而集结在交通枢纽。这样的聚居地扩展过程一直延伸到城市。
城市的生长过程是从社会分工开始的[12](P6)。在芒福德看来,这样的聚集过程是一种有外力参与的“城市革命”[13](P31-33):人们的组织变得更加复杂,职业变得更加多样,制度创新加强了人们的交通与交往,集体的宗教活动也发展起来,军事防御与统治结构逐渐形成等。城市生长的假说包括由城堡开始建立防御体系的防御说、由市场交换扩展起来的集市说以及由家族祭祀中心生长出来的宗教中心说[12](P5-7)。或许,单个城市的生长可以同时涵盖以上多个过程,而不同城市的起源又体现了对某一起源过程的侧重。
如果说城市的生长就是人与物在地点上的聚集,那么城市其实就是地点最显著的体现。在人类历史中,有众多城市兴衰甚至消亡的故事。但是,现世的城市并不是横空出世的,它们是在原有城市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换言之,如今众多城市都各自有或长或短的历史。即使是崭新如深圳这样的城市,它也是在原有的靠近香港的特定渔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新的深圳的发展与原有的渔村没有太多关联,这完全是一次外在的政策上的转向使得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门户快速发展起来。而原来的渔村也早已了无踪迹,城市里的人口组成与当初渔村的人口构成已经有了天壤之别。但是,如今大都市所占领的空间地点却正是当年的渔村,渔村的老居民也因为土地增值变得富有。从这种意义上讲,作为城市的深圳与作为渔村的深圳在空间地点上有着不可割裂的历史传承。
在大城市内部,各种地域的功能分化也逐渐出现。人们到中心商务区上班,到大型商场购买商品,到医院看病检查身体,到公园晨练甚至跳广场舞,到图书馆看书查找资料,到美食街品尝佳肴,各个不同的地域有着自己特定的功能。提到特定的地区,城市居民就知道这个地区的特点是什么,到这个地区能够得到什么。城市就像是一个满足人们生活与工作需求的大格子空间,人们在各个细分得更小的格子之间来回移动,摄取自己所需。同时,因为有各种新的需求出现,城市也不断地得以扩大发展。
因此,城市本身就是一个特定的地点。
(二)现代城市社会学对地点的钟爱
顺理成章的,城市社会学理论必然要将地点置于整个解释城市变化框架的基础位置。如果说经典社会学家对地点不够重视,那么现代城市社会学家在讨论城市与城市生活时,几乎就离不开地点。
当然,在我们看来,这样的差异有着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经典社会学家们首先关注的是社会制度带来的巨大冲击,并为此忧心忡忡。而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城市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今天的高度。因而,他们将自己更多的思考投射到了其他基本问题上。而到20世纪之后,作为人类最为集中的聚集地,城市的规模得到了极大的扩大。现代科技使得城市的建设可以容纳更多人口,集约化的生产也需要大量人口聚集,交通的发展也使得城市的地域范围可以轻易扩展。所有的这些都昭示着20世纪的现代城市与19世纪的城市大不相同。
列斐伏尔发现,这样的城市扩张也是资本主义制度向前发展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和策略[14]。在列斐伏尔的眼中,即使是在制度层面忧心资本主义发展的经典社会学家,也应该并且必须关注城市空间,因为它正是制度所引发的,它也呈现了所有制度所能引发的问题。在列斐伏尔以后,不管是否赞同或是反对他的理论,对资本主义制度问题的讨论已离不开讨论由他所提出的社会空间概念。即使在无关价值立场的文化主义、历史主义及全球主义的视角,也都要将地点的概念纳入理论讨论的核心范畴。
正是由于城市的发展如此迅速,城市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如今已经占据压倒性的优势。根据联合国人居规划署的报告,1990年全世界43%的人口约23亿居住在城市里;到2015年中期,这两个数字分别达到了54%与40亿;预计在2045年将近有60亿的世界人口居住在城市里[15]。在不远的未来,这一比例还会快速增加,甚至超过六成。在地域庞大、人口众多的现代化都市里,不仅仅人与人之间的问题被成倍放大,而原来并不突出的人与地理空间之间的问题也越来越引人注目。面对城市里的问题,有些是人们之间的问题,有些是人与地点的问题,而在很多时候前一类问题的产生有着后一类问题的根源。这一点,使用列斐伏尔的理论可以轻松地理解。
由于城市集聚了主要的人类活动,城市问题也就变成了人类社会中的主要问题。面对这一系列问题,空间与地点作为重要的理论维度与对象,直接进入了社会学家的视野,并成为他们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周遭环境的要求与索取急剧增多。这将必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而城市正是人类与自然界碰撞最为直接也最为剧烈的场所。
或许,社会学家对于自然界因为人类的变化而形成的变化兴趣不大,或者这并不是他们的研究主题。但是,这样的自然界的变化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活动引起的,同时它也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带入一个新的境界。换言之,在城市里,人们最为彻底地改造着作为物质形式的城市,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改造过程当中,人们也被自己与城市所改造。这也是为什么城市社会学家对于城市有着这么浓厚的兴趣。
进入20世纪后,在城市的快速扩张的背景下,社会学家们对于城市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具体表现是,在城市社会学这个讨论城市空间与地点的次级学科里发展出层出不穷的学术流派与学术成果,使之成为一个充满活力与吸引力的领域。需要指出的是,从城市社会学的各个理论流派中,可以看到它们都详细讨论了地点这个概念。但是,这些理论并没有特别明确地将地点作为它们理论建构的开始。同时,还应该清楚,这些理论看待地点的视角并不一样,理论立场也大相径庭,所以地点在整个理论中的位置与功用都各不相同(参见表1)。
其一,人类生态学。地点在人类生态学的理论中为人们的生存提供了一个生态的场所:人们相互竞争,夺取更有利的位置,并从中获取生存的资源。在人们争夺的过程中,权力与金钱是赤裸裸的标准。而整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胜利者留下、失败者退出的竞争关系。整个理论从对地点的争夺出发,而竞争结果则直接反映出各方的实力,强者成为地点的占有者,弱者只好远走他方。
其二,新马克思主义。地点在新马克思主义的构架中处于核心的位置,它作为生产资料直接参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又成为拯救资本主义近乎垂死的制度的产品,将资本主义的生产引向了直接的空间生产,并持续地让资本家能够榨取剩余价值。地点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结构,反映了资本家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其三,城市的政治经济学。地点在城市的政治经济学里处于中心位置,它勾连起了社会中的各个利益群体——资本家通过实现地点的交换价值从而追求剩余价值,政府通过经营城市地点获得城市发展的政绩和财政收入,而当地居民则希望享受地点的使用价值。在不同的群体眼中,地点成为了一种有着多种类型价值的资源。而各个群体之间的冲突也正是围绕地点展开的。
其四,文化主义。地点在文化主义理论中被置于物质基础的地位。正是地点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象征意义,才使得地点的占有者能够清楚地知晓并表达自己的身份。这样一来,地点直接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是人们消费的一个过程。而对于地点的争夺则变成了对自己身份急切的表达,而身份的等级划分(品味的等级或是先锋文化的代表)则成了占领地点的有力武器。
其五,历史主义。在历史主义理论看来,地点是历史过程中各种社会活动的沉淀。社会成员一代接一代,社会制度也随着时间演变,而地点则是记录这些变化的一个媒介,人们的历史可以借着地点传递下去。因此,从城市之中可以看到社会制度与社会群体的各种行为与互动。地点成了串接人们社会活动的历史长河中的主线。
其六,全球主义。全球化使得更大范围内的信息与资源可以在相隔遥远的地点之间流动,而作为地点的大都市就是这些流动过程中的纽结点——既接收又发送,同时还要辐射附近的次一级的城市与乡村。这样的大都市成了连接世界必不可少的端点。而地点成了整个全球化理论框架的重心——许多学者深入探讨全球性大都市如何利用自身的地点优势占据在全球发展中的有利先机。
(三)城市社会学关于地点的实证研究
在城市社会学领域,有大量实证研究分析了地点对人们行为的影响。这是因为,讨论特定的地点对于人的影响本身就具有不可替代或是不可抽象的具体细节,而这些细节必然只能通过田野工作的实证研究揭示出来。所以,有些研究直截了当地使用了特定的地点作为研究的主题。这些研究中,最为著名的是聚焦于街头/街边社会小群体的民族志研究。从理论的意义上来讲,这样的研究继承了齐美尔的传统——空间(地点)对于人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
第一,对街边地点社会功能的研究。威廉·怀特在其经典著作《街角社会》中,描写了通过在邻里街角交往组成的意大利裔青年人的亚社会结构与文化[16]。正是由于他们居住在外来移民聚集的地方,使得他们能够就近结交并形成群体。这群年轻人选择了街角而非自己的家中作为集中与活动的场所。在街角这一交通便利又有空闲空间的地点,他们通过自己特有的行为方式,将自己呈现给其他社会群体,划分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界线,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这个被称为“科纳维尔”的亚群体形成了自己特殊的价值观、社会组织结构以及日常生活方式等。他们与其他社会群体发生冲突,在融入主流社会的过程中困难重重。所有这一切的产生,都与这个群体形成的街角地点息息相关:他们居住在意大利裔聚集的社区,结交的朋友多是社会地位较低的同族青年;他们常年出没于街角,活动场所就是附近的咖啡馆、保龄球馆等;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他们形成了日常生活的行为方式,形成了特定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也造成了与外界的隔离。所以,街角作为一个地点对于这样的社会结构至关重要。
雅各布斯在其《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强烈抨击了城市发展过程中禁止城市街边商业活动的政策[17]。她认为,这样的做法导致原有的城市生活所必需的喧嚣消失了。而正是这样的街边市场构成了城市中人与人交往、交流的地域。取消这样的街市等于割断了人与人交流的纽带。显然,在雅各布斯眼中,城市中的街边显示了人与空间之间的特殊社会空间关系,它能够促进人与人的交往。这与城市公共空间的主题是一致的。同样的,佐金将雅克布斯的观点更推进一步,集中讨论了城市的“原汁原味”(authenticity)[18]。在她看来,城市的“本真性”既在其城市建筑中,也在城市的社会肌理之中。如果城市化或是城市改造的过程中需要创造性地保护城市的建筑文化,那么更应该保护构建“本真性”城市文化所必不可少的社会结构与社会人群关系。卡斯特尔在批判城市社会学时也抱怨了当前许多研究忽视了公共场所,反而将社会机构作为更为重要的社会沟通场所。而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研究对于现在兴起的城市象征主义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19](P93-100)。
第二,芝加哥学派对于地点的强调。在人类生态学理论中,其最根本的理论主题其实就是地点。在其分析解释城市变化时,使用了竞争、入侵、更替、隔离、共生等过程。这些无一不是在描述特定地点或区域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地点一直都是芝加哥学派特别聚焦的核心概念。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派克与伯吉斯带领学生开始了对于芝加哥城市各种社会现象的田野调查研究。这些研究中,有众多聚焦于特定地点/区域的实地调查研究。其中,至今仍时常被研究城市社区的学者引用的是佐尔鲍(Zorbaugh)的《黄金海岸与贫民窟》[20]。与此相关的一条研究脉络是关于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地理描绘,帕克从一系列经验研究结果中,得出这一行为与城市不同地区的成长发展过程紧密相关[21](P96-108)。这些研究直接开创了一直持续至今的关于芝加哥城市“邻里效应”的研究。芝加哥学派的这一研究传统在20世纪80年代,又进一步从青少年犯罪研究拓展到种族不平等、健康不平等等更广阔的研究领域,赢得了更多的声誉。这些研究集中的结论就是,以地域划分的社区间的不平等显示了超强的稳定性,并渗透到各种社会现象当中,产生了持久的邻里效应。
近期另有两本社会学著作,均为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毕业生所写,也清楚地继承了上述芝加哥学派的田野工作传统,艰辛地收集了详尽的一手资料,生动地展示了城市生活中极其丰富多彩的另一面现实,深刻地揭示了城市中特定地点所能产生并容纳的特定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行为,完整地体现了列斐伏尔人与地点的社会空间辩证关系。当然,最终也成了城市社会学研究领域新的经典。
第一部是邓奈尔的《人行道王国》。邓奈尔的研究与怀特的《街角社会》非常相似,但在关注城市中无家可归者的研究中,他通过深入纽约格林威治村的一个社区,与这些在社区中零星贩卖书刊或从事其他工作的人一起生活,写出了另一部描述城市街头社会生活的经典著作《人行道王国》[22]。在邓奈尔看来,街边的人行道是这些无家可归者赚取食品、钱物的地方,也是他们栖息的地方,更是他们相互交往的地方,是构成他们亚文化与亚社会结构不可或缺的空间地点因素。简言之,街边人行道是他们整个生活的全部。从这些无家可归者与街边人行道的关系,揭示了人与地点之间的关系是何等的密不可分。
从一定程度上讲,邓奈尔完整地继承了芝加哥学派的传统。这些无家可归者没有任何资源能够在纽约这个大都市拥有自己的房屋,但是,他们在城市中能够争取到一个社区里的街边人行道,并且将这里“改造”成他们全部的生活空间。正如人类生态学家们所使用的生物学的类比,无家可归者们在人行道边找到了他们生存的生态位(niche)。或许他们无法在这个权利与金钱的世界中与其他人进行生猛的竞争,但是他们能够在没人在意的公共空间的边缘——街边人行道——找到得以生存的空间。所以,在邓奈尔的眼中,街边人行道是这些无家可归者的生态空间——生活、经济、社会等所有活动的地点。而在这个意义上讲,无家可归者离不开街边人行道,而街边人行道也因为无家可归者而变成超出了道路本身狭窄意义的“家园”。这二者在这里完完整整地重合在一起无法分割了。所以,列斐伏尔及其后来的社会理论家所讨论的社会空间的概念也在这里得到了清晰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邓奈尔的研究是最直接与完整的关于列斐伏尔社会空间概念的经验研究。
邓奈尔的研究也隐含着对现代都市无情的批判。城市的一个重要功用就是为人们提供更好的远离风吹雨打的栖息地。但是,对于这些无家可归者而言,城市的这一功用与他们至多只是边缘性的相关。城市与人们的关系是如此的紧密——正如前面提及的社会理论家所断言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而人类生态学理论也断言了不同的人群一定会占据与他们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生态位(niche)。邓奈尔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些理论所能预测的结果。但是,讽刺的是,邓奈尔用来揭示这样的关系的素材,是在现代社会中可能会招致不屑与歧视的、没有自己私人栖息地的无家可归者所占据的街边人行道!
第二部是文卡特斯的《城中城》。这是素德·文卡特斯根据自己与黑帮一起生活超过6年所得的田野笔记撰写的[23]。在此书中,作者描述了自己因社会学调查来到著名的贫民窟——罗伯特·泰勒公寓区,在经历了生死考验后得到了当地黑帮大佬的信任,并开始了与黑帮团伙生活在一起的田野工作,由此通过日常经历与所见所闻了解了黑人青年的日常生活、团伙组织、欺行霸市、社区暴力、毒品交易、帮派火拼以及与他人和政府代表的关系,勾勒出繁荣城市中生机勃勃但危险重重的地下生活的另一面。
在文卡斯特的著作中,地点是一个核心的概念。在田野工作的六年多时间里,他是芝加哥大学的博士生,生活在海德公园安全的校园区——一面临湖,三面被黑人区包围;并且被严正警告走出安全区将是危险的。而他与黑帮团伙生活的泰勒公寓区域位于芝加哥中心城区往南的第35街与第47街之间著名的贫民窟里。在这里,大街两旁充斥着门窗玻璃破碎的空置房屋,没有多少行人或游玩消费的人群,是荒废的内城区域。而也正是在这样的社区里,文卡特斯所经历的黑帮生活才可能运转下去。事实上,在后来泰勒公寓拆迁之后,整个黑帮团伙的组织行为就难以为继了,而曾经在大学毕业后担任过公司销售人员的那位黑帮大佬,也不得不放弃这样的地下生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再也找不到一个距离繁华城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并且社区破败、适合从事地下黑帮团伙行为的地方了。
文卡斯特的研究不仅让我们了解了城市中的某些特定区域生活着一些与主流社会制度、社会结构格格不入的一群人;同时,也是对光鲜亮丽的现代化都市的生动嘲讽。
四、对城市社会治理的启示
城市是在特定的地点上由特定的人群所建设起来的,而城市所体现出来的就是人们与该特定地点的互动关系。在作为地点的城市中,人们还建构最为复杂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制度,动员形成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社会行为,同时也生产出最为繁复多元的城市文化。所有的这些,也反过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以及他们生活的城市空间。因此,人与地点的关系不仅仅应当成为城市社会学研究中重要的出发点,也应该是理解城市里人们日常生活与实施有效社会治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恋地情结与社会治理参与中的“搭便车”难题
社会治理的事务通常具有公共性。因此,在动员社区成员参与的过程中往往要面对“搭便车”难题:很多公共事务的参与人员并不多,实际事务的推进时常面临人力不足的问题。
事实上,人们对于地点的关系之中掺杂着浓郁的个人情愫,所以才有将这样的联结用一个生造的词汇“恋地情结”表示出来[24](P136)。有的学者更进一步,将这些情愫具体地概括为四个方面:个人身份认同感、社区归属感、过去与将来的时间感以及在家里的感觉[3](P16-19)。从这个理论意义上讲,人们对于自身社区的事务应当非常关注,并在各种事务的推进中投入更多热情,有着积极的参与。
但是,我们也应当发现,人与地点之间的关系包含了太多内容,因此不同的人对于不同社区事务的事实关注与潜在投入都不尽相同。所以,在动员社区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人地关系中的紧密联结纽带,更明确地了解区分社区成员对于特定事务关注度的优先层级差异,分事务、分层级地动员参与意愿更强的社区成员,精准动员骨干成员参与其优先关注的事务中[25](P73-78)。只有这样有效利用了人地关系的社会治理措施才有可能克服“搭便车”的难题。
(二)人地关系与城市治理中的区域划分
当前的城市社会治理通常以居住社区来划分。这至少可能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各个社区变成了相对独立的孤岛,社区外以及社区间共有问题的协调与治理变得无人参与;二是除了关注社区内的事务以外,另有一些与本社区居民相关的事务则因为治理区域的限制,无法纳入相应的社区治理过程。
因此,城市社区治理区域的划分不应当以行政归属的便利为原则,而应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出发,从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其他活动的完整区域出发来划分。这样的居民生活与活动覆盖的范围,对居民而言有着内在的联结;相反,如果使用居住区域及行政归属的方式划分治理区域,则将这样的内在联结生硬地割裂开了。顺应居民生活与活动完整区域的社会治理动员与参与,也将更完整和合理。
更具体而言,对于某个社区公共事务的社会治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到除了居住社区之外,周围邻近居民的商业活动、日常娱乐活动、锻炼活动甚至停车等相关的区域都应当纳入该居民群体整体的社会治理范围之中。这是因为,这些区域都与社区居民的自身生活密切相关,能够轻易地转化形成与更多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
(三)有机城市文化与城市街边的治理
在当前的城市治理中,有关城市环境与整洁街道的治理一直是一个困难且充满争议的问题,有时甚至可能演变成社会舆情事件。一方面,放开搞活城市街边活动,则有无序的活动扰乱城市环境、导致城市街道脏乱的风险;另一方面,严格管理则又有可能扼杀城市活力,使城市生活变得了无生趣。
城市是人们聚居、生产生活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所期望的城市街边,既要整洁优美,也要充满生活气息。这两方面的需求都应该得到满足。也许,整洁的城市街道能够让行走生活在其中的很多人赏心悦目、心情愉快;但是,另一些人则可能从凌乱的广场舞活动或是街边小摊中找到生活气息与内心联结。事实上,对于某些特定群体来讲,后者不仅仅是生活气息、城市烟火气以及社区归属感的问题,甚至可能是他们从中寻找生存机会的问题。
因此,从不同群体的人地关系以及城市文化的角度来讲,更好的应对方法可能是,分出特定的区域街区,满足不同的需求;同时,针对不同的区域,给出更有针对性与精准的治理方案。举例而言,将更能增加街边活力的各种活动划到特定的街区,同时给出更有针对性的服务管理措施,确保增加有机城市文化的同时,还能够大体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与有序。
(四)特定社会群体、城市亚文化与城市的空间治理
在城市治理中,通常会遇到特定社会群体居住的特定城市区域,具有鲜明的空间特征。这样的空间地点可能是乱象丛生的城中村,可能是基础设施落后的老街区,也可能是外地移民聚集的外来群体社区,还可能是单位已经不复存在的、相对封闭并处于衰落中的大院等。或许,从城市现代化的角度来讲,这些空间地点都应该面临拆迁改建。但是事实证明,一旦启动这样的程序,又必然带来一系列的利益冲突,形成更大的社会矛盾,有时甚至可能会产生具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社会事件。
从人与地点的关系出发,将城市看作大量人群聚集的地点,人群的主要特征就是异质性较高。因此,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亚文化特征,与这些亚文化相对应的则是城市空间相应的划分。特定的城市空间对应着特定的人群及其群体文化,而正是这样的人群与亚文化的差异,才推动着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与生产。因此,面临这样的多种群体、多种文化、多种问题的复杂局面时,不应采用大拆大建的城建计划,而应当在维护原有的多样性与亚文化特质的基础上,加以改造使之能适应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
当然,这其中的改造需要更多的耐心与创意,这也正是城市演化过程中最为可贵的品质。这样的城市治理才可能是更包容、更开放,同时也是更有活力、更具创新性的社会治理。
王天夫: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社会学系教授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