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比较历史分析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美国社会科学界开始兴盛的一个跨学科研究范式,其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欧洲经典社会科学传统。本文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梳理了比较历史分析的欧洲经典传统的奠基、在美国学界发生的“扳道”以及复兴的过程,剖析了以摩尔和斯考切波为代表的美国比较历史分析主流学界对马克思、韦伯等经典传统的理解方式,批评了美国学界过度化约经典理论的复杂性带来的“中层理论化”问题,并面向中国学界提出了比较历史分析再造的新起点。
国内社会学界和政治学界近年来对历史维度的社会科学研究兴趣日增,以“历史社会学”“比较历史分析”“历史社会科学”等为主题的专门综述已有多篇(花勇,2017;孟庆延,2018;郭台辉,2019;黄杰,2020)。但目前的梳理仍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首先是轻源重流。尽管没有人会否认经典的重要性,但对经典的认识仍存在着相当的片面性、模糊性乃至空洞性,人们更重视的是由经典所导出的各种纷繁复杂的分叉问题以及最新趋势。这种综述方式更早地体现在国外的相关研究中(例如斯考切波,2007;Mahoney & Rueschemeyer,2003;Mahoney & Thelen,2015),也深刻影响了国内研究者。其次是对社会科学的历史维度在美国的“中断”与后来的“复兴”之间的关联语焉不详,对比较历史分析的兴替与社会思潮变迁之间的互动缺乏深入的分析。最后,对西方传统的梳理如何与中国正在勃兴的历史社会学之间建立恰切的关联仍然成为一个问题。
本文以比较历史分析(comparative historical analysis)为切入点。这个概念萌芽于摩尔(Barrington Moore)的《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地主与农民》,明确于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的《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它强调的是对宏观社会结构进行因果推断。但是,将对社会的比较研究和历史分析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学术传统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欧洲社会理论。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比较历史分析这个横跨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分析范式在西方学界兴盛一时,名家辈出。本文不拟对比较历史分析进行全面梳理和评析,而是先概述比较历史分析的欧洲经典传统的奠基,在此基础上考察这些传统在美国先被遮蔽、而后又被激活的过程中曲折的表现形态。在这种考察中,本文所关心的既非比较历史分析的具体问题和方法,也非对各种枝蔓的厘清,而是推动这一范式(paradigm)的形成和演化的最基本的社会与思想背景,并由此勾勒出它的基本预设乃至“无意识”传统。通过这种知识社会学的辨析,我们希望能展示比较历史分析真正的力量及其局限所在,以期找到它可以重新出发的起点。
一、比较历史分析的经典:20世纪20年代以前的欧洲
经典社会理论是在应对17世纪以来的现代性总体问题中诞生的。这个问题在包括资本主义体系诞生、民族国家兴起和社会革命爆发在内的一系列历史巨变中凸现了出来。将历史分析、比较方法与当时正在酝酿成形的社会科学结合在一起的做法内嵌在诸多经典思想家对现代性问题的思考中。但比较历史分析在面对历史巨变时并没有形成一个综合的形态。本节按照居于关键地位的经典思想家对比较历史分析的不同贡献来展开分析。
(一)孟德斯鸠—托克维尔传统
尽管西方学界在“17世纪的总危机”的肇因究竟是生产力危机还是国家—社会之间关系的危机上存在争议(Trevor,1965),但这个概念还是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理论从18世纪开端时的基本社会背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正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在《论法的精神》开篇,孟德斯鸠明确提出,他要研究的是法与各种事物可能发生的关系(2009:13)。这实际上是要为社会研究奠定有如笛卡尔哲学和牛顿物理学一般的实证科学基础。在这种探究背后,是从古代共和道德的旧世界向现代贸易和自由的新世界转变的趋势(马南,2018:12-13)。为此,孟德斯鸠最早充分地应用了比较历史的方法。首先,他在政体类型的划分上完全突破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以历史和现实经验为基础划分了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政体。这种划分的实质是所谓“宽和政体”与“不宽和政体”之别,这也开创了比较西方君主与东方专制的先河。其次,他用隐晦的写作方式突出了三种政体类型之外的全新政体,即以贸易和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英国政体(潘戈,2016:15、155),由此奠定了以国家为单位的新旧政体之间、自由和专制之间的比较传统。最后,他强调了“民情”(mores)这个概念在理解政体原则上的重要性,并通过各种比较展示了政制、自然、历史与民情之间的复杂关联,为理解社会与自然的法则以及偶然与必然的关联提供了基本的思路。这实际上是将比较方法确立为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
从“17世纪的总危机”进入到18世纪80年代开启的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现代性问题继续向纵深推进,19世纪的社会理论家面临着“革命的年代”和“资本的年代”(霍布斯邦,2006a,2006b)这双重命题的考验。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相当程度上直接继承了孟德斯鸠的思想传统,并回应了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提出的平等与自由的张力问题。他接续孟德斯鸠从“民情”入手的分析方式,也刻意使用了比较历史的方法。不过,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将民主社会的标杆从孟德斯鸠眼中的英国转到了美国,从地理、制度尤其是民情上比较了美国这种因为没有旧制度的负担而“生来平等”的社会与欧洲这种经过革命才“变成平等”的社会。他一方面承认美国民主化道路的某些特殊机缘,另一方面又揭示了这种民主化的“天命”性质。他深刻分析了民情与政治之间的复杂关联,看到了“多数的暴政”和“温和的专制”的症结,同时也揭示了美国社会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机制(托克维尔,1991;曼斯菲尔德、温思罗普,2016)。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将比较的视线重新拉回到欧洲内部,在深入分析法国中央集权制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之间关联的基础上,比较了法国、德国和英国在中央集权制以及所谓“托克维尔悖论”上的不同表现(托克维尔,1996)。托克维尔这两本主要著作本身即已构成了一个绝妙的比较。
(二)斯密传统
孟德斯鸠对贸易和自由的高度推崇也对英国思想家斯密(Adam Smith)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斯密的《国富论》在孟德斯鸠以及休谟(David Hume)思想的启发下,以国民及国家财富的最大化为问题线索,对现代劳动分工、市场、贸易及其与国家的关系作了深刻的剖析,成为古典经济学的开山之作。他在书中虽然并未正面论及比较历史的方法,但仍对这一分析范式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首先,他强调了国家财富是国家力量的来源,将经济引入到政治实践中,将市场与政府在国家“治理术”的意义上紧紧联系在一起,奠定了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开展比较分析尤其是比较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其次,他对比了以外贸为动力的英国资本主义道路与随农业的推广和改进出现的“财富的自然的发展”道路,也比较了欧洲资本主义增长道路与中国“似乎停滞于静止状态”的发展道路,将发端于孟德斯鸠东西方发展道路差异的讨论带向了更复杂的方向(斯密,1994:65、345)。
(三)马克思传统
德国思想家马克思以其独创的辩证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和变化趋势,尤其是商品和资本运行的内在矛盾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深入批判。他开创的社会理论传统对后来大多以国家或宗教为分析单位的比较历史分析来说似乎是一个悖论。因为早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就提出了人的解放优先于政治解放和宗教解放——“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完成了的政治国家,按其本质来说,是人的同自己物质生活相对立的类生活。这种利己生活的一切前提继续存在于国家范围以外,存在于市民社会之中,然而是作为市民生活的特性存在的”(马克思,2009a:30、50)。马克思分析的主要着眼点是对资本主义世界而言具有普遍性的市民社会和生产方式,而非特殊的国家或宗教之间的比较。但是,马克思这种以阶级和生产方式为主线的分析方式极具历史穿透力,对于后世着力于国家或文明形态比较的做法深具启发意义。此外,马克思还有两个具体的研究方向与比较历史分析有着紧密的关联性。第一个研究方向是他晚年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马克思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称为“人体解剖”,而将他在晚年花费了很大精力进行的关于前现代社会的人类学、历史学研究称为“猴体解剖”。他在研究东方社会时,提示了一种独特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亚细亚生产方式;他也指出了在俄国村社制度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马克思强调,不同社会从前现代形态走向现代形态,从“猴体”变为“人体”,是因不同的历史条件而异的(马克思,2009b:463-467,2009e:570-590;梅洛蒂,1981)。第二个研究方向是马克思对法国政治的分析。在他看来,德国与理论有更强的亲和性,英国与经济有更强的亲和性,而法国与政治有更强的亲和性。他对法国政治的研究有著名的“三部曲”——《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以及《法兰西内战》。他的这些研究,特别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既与英德政治构成了或明或暗的对照,同时又为我们展示了阶级政治与国家自主性两条线索之间的张力(傅勒,2016;应星,2017),成为后来的比较历史分析的一个焦点问题。
(四)韦伯传统
19、20世纪之交是资本主义体系最后的成型时期,也是经典社会理论最后的高峰时期,同时还是比较历史分析最重要的经典传统的成熟时期。它们集中体现在德国思想家韦伯(Max Weber)的著述中。韦伯对比较历史分析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韦伯是第一个将比较历史分析作为自身整个思想体系的支撑点的经典大家。韦伯思想的复杂,再加上早逝导致文本的不完整,造成学界对韦伯的中心问题究竟为何存在颇多争议。不过,中外学界还是较多认为理解韦伯中心问题的“钥匙”不在韦伯最后未完成的《经济与社会》(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而是他生前亲手编订的《宗教社会学文集》第一卷(Gesammelte Aufsätze zur Religionssoziologie I)(Tenbruck,1980:316-351;李猛,2001:113-127)。在该文集的总绪论中,韦伯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他的问题:“身为现代欧洲文明之子,在研究普遍历史问题时,都会必然地和正当地铭记如下特殊问题:各种情境因素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结合起来产生了那些在西方、而且仅仅在西方出现的,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至少文明倾向于认为)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有效性的文化现象”(韦伯,2010:1)。韦伯还在该文集中把他的方法明确地称为“比较宗教学”(韦伯,2011:404)。可以说,韦伯的核心问题即是通过比较宗教学的方式探究欧洲资本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独特性格。这个问题指向与比较宗教学方法之间的“选择亲和性”(elective affinity)(韦伯,2010:56)清晰可见。
其次,韦伯也是第一个系统而深入地提出了比较历史分析的方法论的经典大家。韦伯的时代与他之前的时代所不同的是,大学开始了以专业化为标志的“制度化经营”(enterprises)。而专业化首先就表现在方法论的自觉上。“业余者与专家的唯一不同,就在于他缺乏一套完全确定的工作方法,因此,对于自己的想法,他一般不能完全控制、评估乃至贯彻执行其中的全部意涵”(韦伯,2018:14)。韦伯自觉地构建了一整套极其独特而复杂的比较历史分析方法,其主要内涵包括:第一,将位于理论抽象与特定经验现实之间的“理想类型”(idea types)构建为基本的研究工具;第二,在探究因果关系上强调“多重因果”(multicausality)和“因果妥当性”(adequate causality);第三,在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之外独辟蹊径地提出了“解释性的理解”(interpretive understanding),强调社会行动的脉络—遇合(contextual-conjunctural)的解释模式;第四,坚持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第五,反对线性历史观和有机整体论,强调历史错综复杂的张力、悖论、裂变、反讽与意料之外的后果(韦伯,1999;Kalberg,1994)。
再次,韦伯在极其广泛的研究领域展示了比较历史分析应用可及的范围。与其说他更关心比较历史分析的方法论本身,不如说他更关心对实质经验问题的探究。在他看来,“只是通过解释和解决实际的问题,科学才得以确立,它的方法才得以进步。与此相反,纯粹认识论的或者方法论的思考还从未在这方面起过决定性的作用”(韦伯,1999:44)。而他对实质经验问题的理解是:“鉴于经济因素所具有的根本的重要性,每一种力图做出的解释都必须首先考量经济条件。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当忽略反向的因果关联;因为经济理性主义的起源不仅要依赖于理性技术和理性法律的在先发展,而且取决于人们支持某些践行的、理性的生活方式的能力和性向(disposition)”(韦伯,2010:11)。故此,包括经济、支配、宗教、法律、组织、身份群体在内的“诸社会领域”“世界图像”以及“生活样式”(韦伯,2011:420、434),均在他的比较历史分析范畴中(苏国勋,2016)。
最后,韦伯的比较历史分析与既往的比较历史分析传统尤其是马克思的传统建立了深刻的对话关系。“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辙器,决定了轨道的方向,在这轨道上,利益的动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韦伯,2011:421)。这段话简明而清晰地表明了韦伯对马克思思想传统的吸纳与批判。
综上所述,韦伯代表了比较历史分析在经典时期所达到的最高水准。由于韦伯的作品理论深邃、方法独特、领域广泛,继承他的思想遗产具有极高的难度。韦伯在20世纪初期的影响主要限于欧洲尤其是德国。比如,德国历史学家欣策(Otto Hintze)通过将韦伯社会学引入历史学而形成的比较制度史研究就构成了比较历史分析经典传统的一部分(Gilbertt,1975)。
值得一提的是,与韦伯同时代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对比较历史分析的影响比较特别。在方法论层面,他一方面澄清了英国思想家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比较方法无法适用于社会学”的误解,强化了比较方法在社会学中的核心位置,提出了比较社会学就是社会学本身而非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相对弱化了历史维度的研究,否定了社会学创始人孔德(Auguste Comte)提出的历史方法的意义(涂尔干,2020)。不过,在他的经验研究尤其是关于原始宗教和社会分工的研究中,比较历史分析方法仍穿插其间。在涂尔干的直接影响下,莫斯(Marcel Mauss)所作的历史文明比较构成了与韦伯的德国传统所不同的法国传统(莫斯等,2010;王铭铭,2018)。
总的来说,比较历史分析从孟德斯鸠那里发端,到韦伯这里达到了顶峰,先后形成了四大经典传统。这些传统一方面是共同面对现代性的诞生这个总体性问题的,另一方面又绝非同质性的,它们之间既有继承和发扬,更有否定和批判。无论是18、19和20世纪的世纪传统,还是法国、德国和英国的国别理论传统,或是现代人自我意识的三大领域——历史、社会和经济——的交错(马南,2018),都充满了巨大的思想张力。正如奥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在分析霍布斯的《利维坦》时所说的,“我称其为传统,因为它们具有某种传统的特性,这种传统不是坚持与某种单一的特性的一致,而是包容了内在的多样性并将其连为一体,同时还能够在不失去其认同的情况下而发生变化”(奥克肖特,2003:175)。尽管上述经典思想家反映了各自国家的思想传统,也对各自国家进入现代的特殊路径进行了思考并启迪了后世的“国别单位”(national unit)比较,但是,经典传统所确立的是远比那种比较更丰富的思想层次。
二、比较历史分析的“扳道”: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早期的美国
以韦伯在1920年的去世为标志,社会科学的重心开始从欧洲转向美国。通常认为,美国社会科学的兴起导致了比较历史分析暂时的“中断”;而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比较历史分析又因缘际会,得以“复兴”。其实,这种“中断”与“复兴”存在着微妙的关联。与其说“中断”,不如用韦伯那个“扳道工”(switchmen,也译为“转辙器”)的比喻(韦伯,2011:421)来说——从20世纪20年代起,比较历史分析被扳离了经典时期的轨道。
(一)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早期的美国社会与大学
美国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经历资本主义的大发展,成为最主要的工业化国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迟缓了其发展的节奏,但经过“罗斯福新政”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的龙头地位更加稳固(曼彻斯特,2006)。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成功使“制度化经营”的概念从经济层面扩展到科学和教育层面。随着美国大学在20世纪的快速扩张以及财团力量和政府智库对美国大学的深入影响,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都出现了规模化、集团化、专业化的“制度化经营”特点。韦伯在其1917年的演讲《科学作为天职》中就已洞察到这种美国式的“制度化经营”注定要变成一股势不可挡的力量(韦伯,2018:7)。正是美国独特的发展模式以及二战后霸权地位的获得决定了在美国的大学及科学体制中什么是最紧迫的问题以及什么是处理它们的最恰当方法(华勒斯坦等,1997:37)。就美国社会科学而论,其特点突出体现为所谓“工具实证主义”,即以经验实证为主流取向,强调通过恰当的方法对不稳定的因素进行控制性的研究;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中所假定的严格性为社会科学的首要目标,进而在社会科学中推崇统计技术;强调归纳式的研究策略和团队研究;重视社会科学的价值中立信念等(叶启政,2018:1-78;罗斯,2019:608)。即使是那些宣称要继承欧洲经典思想的美国学者也大多自觉或不自觉地卷进了美国社会科学的独特轨道。就其代表人物而论,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是最关键的社会学家。围绕他的思想激起的拥护、修正和反对,是理解比较历史分析从被遮蔽到激活的关键线索。
(二)帕森斯的思想及其追随者
帕森斯的实证主义行动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与美国的工具实证主义关联起来的(叶启政,2000)。他在几个方面启动了对比较历史分析经典传统的“扳道”。
首先,他对经典进行了选择性的会通(convergence)。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会通了涂尔干、韦伯和帕雷托(Vilfredo Pareto)等人的社会理论(帕森斯,2013)。这种所谓的“会通”即将异质性的研究传统整合成一个统一的传统的做法是前所未有的。为了保证这种统一性,他在“会通”中排除了马克思、托克维尔的传统,对韦伯传统则作了“实证社会学化”“去历史化”“单面化”的改造(赵立玮,2012:155-204)。
其次,他的“宏大理论”背后的宏观经验指向有别于经典传统。米尔斯(Charles Wright Mills)后来在激烈批判帕森斯时赠送了他一个封号——“宏大理论”(grand theory)(米尔斯,2017:33),意指其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及其对概念的堆砌。应该说,米尔斯的这一批判是不够公允的。实际上,帕森斯的抽象理论背后有着明确的经验指向,即以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WASP)为核心群体的、从大萧条到二战后的美国主流社会。他对这种经验现实的理论构建不是零碎的、局部性的,而是系统的、总体性的。就其关怀的问题的宏大性而言,帕森斯理论与欧洲经典理论有相似之处,只是两者定位的总体问题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前者定位于发达资本主义的美国社会,后者定位于现代性在全世界所开启的历史巨变。
再次,他将社会分析与历史分析分离开来。帕森斯在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基础上确立了现代化在发展道路上的唯一正当性。他的这种进化论思想与功能主义的结合导致了线性的历史观,历史研究因此失去了重要的意义。此外,帕森斯长期位居哈佛大学社会关系系主任、美国社会学会会长等要职,积极推进社会学的学科专业化,刻意强化社会学与历史学等人文学科的分界。受其影响,帕森斯的高足斯梅尔塞(Neil J. Smelser)在其《社会科学的比较方法》一书中就重新阐释了托克维尔、韦伯、涂尔干,将他们对历史实质问题的研究与比较方法完全割裂开来。在他看来,“科学事业就是为控制变化而奋斗”(斯梅尔塞,1992:172)。在帕森斯的追随者中,也有个别人从事历史社会学研究,艾森斯塔得(Shmuel N. Eisenstadt)的《帝国的政治体系》就是一例(艾森斯塔得,1992)。这项研究虽有相当的价值,但其鲜明的功能主义色彩与前述经典比较历史分析已大异其趣。
(三)默顿:帕森斯时代的修正派
帕森斯理论在美国社会学称雄近二十年,既有大批的追随者,也引发了各种批评。本文把比较温和的批评称为修正派,其中最杰出的代表是默顿(Robert K. Merton)。他对比较历史分析最重要的影响体现在他所提出的“中层理论”(theories of the middle range)。默顿自己主要是从经验研究的主题上来界定中层理论的,即经验研究应该在宏大理论问题与微观工作假设之间搭建中层的理论构架。这是因为社会学的成熟度尚无法与自然科学相比,所以应该降低学科期望,致力于社会机制分析,例如角色冲突理论、社会流动理论、相对剥夺理论就是这样的中层理论。值得注意的是,默顿提出中层理论,不仅是要批判帕森斯所构造出来的“宏大理论”本身,也反映了他对帕森斯借重欧洲经典理论来构造新理论的做法的不满。在他看来,社会科学应该像自然科学那样重视学科的积累机制和最新进展,而“由于相当遥远的过去的理论和发现在很大程度上被结合到现今的积累性知识中,所以对于过去伟大贡献者的纪念实质上被保留在这一学科的历史之中”(默顿,2006:43)。欧洲经典那种学科不分、论域无边、问题含混、方法缺乏操作性的做法不符合准确、简洁、清晰的美国实证科学标准。因此,他认为社会学应着力分析的是可以被观察、操作或检验的因果关系,而不是纠缠在那些过于复杂、含糊的因果关系中。如果说经典对默顿还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在孔德所谓的“大脑卫生学”(cerebral hygiene)的基础上从经典中抽取一些看似可用的部分,并赋予其功能性的意义,即应用权威来证成自己思想的合法性,避免重复劳动,培养自己的鉴赏力,等等。经典思想脉络本身的完整性、面对现代性总体问题的重要性、其理论概念与方法界定及经验问题的扣合性都在默顿这种功能主义的经典观中被消解了(默顿,2006:54-105;田耕,2006)。他在《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中对经典理论的功能性阐述与对中层理论的分析是前后紧连的,这表明二者的内涵是有关联的。就此,我将默顿这种经典理论观称为经典理论的“中层理论化”。中层理论的这两种内涵既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即使研究的并不是中层的经验主题和社会机制,而是宏大的经验主题和社会结构,但如果追随默顿那种功能性地拆解经典理论的方式,也仍旧等同于把经典理论降格处理成中层理论。后文中可以看到,默顿的这些主张对比较历史分析的“扳道”产生了极其关键的影响。
(四)米尔斯:帕森斯时代的批判者
帕森斯时代最激烈的批评者当属米尔斯。他对比较历史分析的复兴起着最直接的触发作用。首先,他重新调整了经典的构成,把马克思确定为社会学最重要的典范。米尔斯是大萧条中成长起来的那一代“新左派”,是二战前后著名左翼群体“纽约文人圈”(the New York Intellectuals)的成员。他自称“朴实马克思主义者”,以别于“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和“诡辩马克思主义者”。他对马克思的理解受到托洛茨基(Lev Davidovich Bronstein)等人的影响,并且强调马克思的人道主义和人文主义色彩。从对马克思本身的理解来说,米尔斯远谈不上深刻;不过,他的“匠人精神”及写作风格对美国大众社会及左翼社会学家产生了很大影响(米尔斯,1965;闻翔,2016)。他对韦伯的译介也较帕森斯深入。他和自己的老师格特(Hans Heinrich Gerth)合编的《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文选》(From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是美国社会学界曾长期流行的标准韦伯选本(Gerth & Mills,1958)。其次,米尔斯把历史分析重新引入社会科学分析并将比较历史分析置于中心位置。他提出,“社会科学家要想履行其任务,甚或只是想说清楚这些任务,都必须运用史料。除非你接受某种有关历史本质的跨历史理论,或者你同意说社会中的人是一种非历史的实体,否则没有任何社会科学可以被认为超越了历史。所有名副其实的社会学都是‘历史社会学’”,而“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彼此有着非常深切的关联”,“历史的观点导向了对于各社会的比较研究”(米尔斯,2017:203-204、210)。
帕森斯派、帕森斯的修正派和反帕森斯派以一种十分复杂的形态逐渐把比较历史分析从经典轨道上扳离,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最终导向了比较历史分析的美国复兴之路。
三、比较历史分析的复兴: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的美国
(一)摩尔与比较历史分析的重新奠基
“20世纪60年代”(the 1960s)一词对美国而言意味特别——民权运动、反战运动等社会运动风起云涌,社会思潮急剧“左转”,从学府到社会无不可见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新左派”又与“老左派”决裂,在法兰克福学派影响下,倡导革命的左翼思潮愈加激烈(迪克斯坦,2017;马尔库塞,2020)。学界通常认为,比较历史分析在欧美的复兴有三条基本路径,即以摩尔、斯考切波为代表的宏观历史因果分析路径,以本迪克斯(Reinhard Bendix)、汤普森(Edward Palmer Thompson)为代表的历史解释性路径,以及以艾森斯塔得、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为代表的普适性理论建模路径(Skocpol & Somers,1980:174-197;斯考切波,2007:373-407;Kalberg,1994:4-9)。篇幅所限,本文仅选取在美国20世纪60、70年代影响最大的宏观历史因果分析路径进行分析。
摩尔的代表作是他从1956年左右开始酝酿、1966年出版的《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地主与农民》(Moore,1966;摩尔,2012)。这本书用“历史主义”颠覆了帕森斯的“现在主义”,重新实现了比较社会分析与历史分析的结合;它将马克思重新引入到社会分析中,揭示了马克思思想在比较历史分析中的巨大潜力;它开创性地以农业生产的商业化程度及地主和农民的关系为分析主线,展示了走向现代民主和专制的多元道路(Ross et al.,1998:1-21)。本文并不对该书的贡献及局限作全面的检讨,而是侧重分析摩尔在为比较历史分析重新奠基时是如何处理与经典著作的关系的。
我们先来看摩尔对马克思的理解、接受和批评。摩尔对马克思的接触主要不是始自他在古典语言学和社会学领域的学生生涯,而是始自他1941年博士毕业后到美国司法部和战略情报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OSS)工作期间。当时正值二战,这给了摩尔思考阶级问题的契机。更为重要的是,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基希海默(Otto Kirchheimer)、纽曼(Franz Neumann)等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些成员正好与摩尔在美国司法部和战略情报服务办公室共事。摩尔对马克思的理解深受他们尤其是基希海默和纽曼的影响(Snyder,2007a:90-92)。这些独特的经历使摩尔在进入马克思的分析路径时具有强烈的道德关怀和真切的问题意识。不过,从他在二战结束后发表的第一篇关于阶级分析的论文看,他对马克思的解读远谈不上深刻。该文所引用的唯一一篇马克思文献是《共产党宣言》,而文中对阶级分析的理解也甚为单薄,一味认定马克思对阶级斗争缺乏严格的定义(Moore,1945:31-37)。二战结束后,摩尔最初在大学里从事苏联研究。他对马克思的认识是在对斯大林式马克思主义者的批判中进一步展开的。这种展开路径与米尔斯等“新左派”的影响分不开(Smith,1983:7-8)。
我们再回到《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地主和农民》来看摩尔与马克思的关系。他在书中对马克思思想的应用主要偏向阶级分析视角和政治受经济、社会制约的基本立场,但全书直接引述马克思著作的仅四处(未计入对所谓“马克思主义者”[Marxism]的引用),且两处都是对马克思的批评。摩尔精通德文,但他引用的马克思著作却是20世纪30年代由杜特(Clemens Palme Dutt)所编译的两卷本英译本《马克思著作选》(Dutt,1936)。他完全未涉及马克思的早期著作,而马克思晚期对东方的分析在他看来则是“不甚严肃的研究”(Moore,1966:554、416)。摩尔更多的是在与苏联流行的“马克思主义者”对话,他对马克思原著的阅读和理解则是功能主义的——尽管他坚决拒斥功能主义理论本身。必须承认,摩尔全书的一个主要洞见,即在走向现代社会的历史分析中将农业生产的商业化及地主和农民的关系作为中心,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不过,摩尔的这一洞见主要源自英国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的经济史家托尼(Tawney,1912)。他对托尼的引证和重视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经典思想家(Moore,1966:558;Snyder,2007a:98)。
我们再来看摩尔与韦伯的关系。虽然摩尔早在1958年的一篇文章中就承认韦伯的重要性(Moore,1958:118-122),但我们从后来的访谈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他对韦伯的真实态度,即认为韦伯的比较宗教有其经验研究的价值,却并不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甚至《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也很难经得起经验的验证(Snyder,2007a:103-104)。《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地主和农民》对韦伯仅有的四处引证有两处都持批评态度(Moore,1966:559)。摩尔读的倒是韦伯的德文版原著,然而他对韦伯的思想还是表现得相当陌生。在对韦伯所谓“现代化形象”的解读上,摩尔实际上不自觉地受到了帕森斯以及本迪克斯的影响,尽管他毫不掩饰对帕森斯理论的厌恶之情。
有两个因素多少弥补了摩尔在经典解读上的这些明显缺陷。首先,他具有扎实的语言功底、独特的个人阅历、敏锐的经验感和厚重的历史感。其次,他拒绝开展什么学科建设,不立门派,不守学科分界,连终身教职也不屑争取,在美国正在专业化的大学体制里特立独行。这既使他的著作在理论上较含混,在方法上较模糊,在行文上有些犹豫,却也保留了更多的原创性和启发性。摩尔身上还留有经典思想家的余韵。这也是他留给学生们最深的印象(Ross et al.,1998:3-4;Snyder,2007b:655-656)。因此,摩尔在比较历史分析的重新奠基上还具有过渡性。究竟如何来发扬他的思想成为后来者面临的问题。
(二)斯考切波与比较历史分析的定型化
摩尔本人不立门派,受惠于他的学生却为数众多,蒂利(Charles Tilly)和斯考切波当属最出色者。蒂利是摩尔早年的学生。作为史学造诣和社会科学分析能力俱佳的学者,他对比较历史分析有诸多实质性的贡献,尤其是他对西欧早期现代政治史中城市和国家两个基本类型的确立,不仅在史论上综合了欧洲中世纪史和早期现代史的经典理论,而且在视野上既不完全受国别比较的限制,又突破了从帝国到民族国家的线性进化论(蒂利,2007;Tilly,1964,1975)。不过,蒂利的学术作品有很强的个人色彩,他对比较历史分析或历史社会学的学科化规训没有兴趣。他的研究主题和方法灵活多变,常常游移在比较历史分析前述的三个路径之间(Tilly,1984:ix;休厄尔,2012:82-85)。真正谨守比较历史分析的因果分析路径并最终将其定型的是摩尔后期的学生——斯考切波。本文不对她的著述进行全面的评析,而是侧重分析其早期代表作《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与经典著作的关系。
斯考切波与米尔斯、摩尔是典型的两代人。米尔斯和摩尔是在大萧条和二战中成长起来、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发挥学术影响力的一代。斯考切波则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动荡岁月里成长起来、在70年代中后期于学院中立足的一代,她自称属于“桀骜不驯的一代”(an uppity generation)(Skocpol,1988:627)。这一代美国社会科学学人具有鲜明的双重性。一方面,他们作为学生抗议者,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民权、女权、反战等社会运动;另一方面,他们又是从学院直接走向学院的专业学者,在争取终身教职和学术荣誉的过程中被分工日益专业化、方法日益科学化、研究日益项目化的大学体制所吸纳(Skocpol,1988:627-643)。他们将革命、反叛、社会运动这些全新的学术议题带进大学,不仅自觉地将叛逆的矛头指向帕森斯这样的前辈学者(Abbott,2001:94-95),也不自觉地指向了经典理论,包括他们曾树为革命旗号的马克思。斯考切波和摩尔一样,试图绕过帕森斯,返回到被帕森斯所“会通”或剔除的经典思想家那里。但是,斯考切波这一代无论是与帕森斯那一代相比,还是与摩尔、米尔斯、本迪克斯这一代相比,都更不熟悉和同情经典理论的复杂性。马克思的思想和口号虽然盛行在他们当中,却是以一个已被现代资本主义大学及学科规训化的形象来定位的。他们对马克思阶级分析工具的接受与对其整体思想(包括意识形态分析及其早期、晚期思想)的理解是脱节的,他们又常把对苏联社会主义道路的不满与对马克思思想本身的某些批判混淆在一起。简略地说,他们身上具有反体制和体制化的双重特性,而反体制在某种意义上又是与反经典同步的(渠敬东,2019:12-15)。
我们具体进入到她的书中来看。尽管马克思在该书一开篇就以引语的方式出场,且该书对马克思原著的引用比摩尔要稍广一些,但作者在进行实质分析时仍像摩尔一样把重心放在对后世各种“马克思主义者”的分析上,体现出对文献传统轻源重流的特点。在和经典的关系上,该书既接纳了更多的经典,又进行了更干净的切割。与摩尔主要依据马克思所不同的是,斯考切波的书中马克思和韦伯的影响并重,欣策等更多的欧洲理论资源也被引入。但是,她对经典理论进行了更系统的“中层理论化”改造。这种改造体现为两点。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努力追求让事物清晰化,让复杂和模糊的东西变得清晰和容易理解。因此,她在书中高度重视研究的可控制性与方法的操作化。就此,她所对标的不是过于艰深的韦伯的方法论,而是密尔的求同法和求异法。她基本上是把密尔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提出的比较方法直接挪用到比较历史分析中(Skocpol,1979;斯考切波,1998)。其次,在实质理论上,她秉持着“革命不是制造出来的,而是自然发生的”以及“将国家看成是一套具有自主性的结构”(Skocpol,1979:17、27)这种强结构主义观。为此,她一方面要援引马克思和韦伯以为其理论合法性的支撑,另一方面,马克思关于革命的社会结构导因与社会行动导因之间的张力、关于阶级斗争与国家自主性之间的张力以及韦伯政治社会学与宗教社会学之间的张力等论述均不符合她的理论需求。于是,她就将马克思思想的社会行动面向与韦伯思想的文化面向都作为“赘余物”干净利落地割弃了,书中只留下了作为强结构主义者的马克思形象和官僚制分析者的韦伯形象。总的来说,斯考切波固然重新激活了马克思和韦伯的思想,但这种激活的关键机制在于化约经典思想及其研究方法的复杂性。这种化约无视经典思想的完整性和核心问题,仅着力于对经典“六经注我”式的功能性使用。甚至她对摩尔的著作也因嫌其“含混”而试图用几个表格来清晰地表达摩尔的主要观点(Skocpol,1973:1-34)。但这种对“含混”的处理方式恰恰丢失了摩尔思想中一些有味道的东西。比较历史分析在斯考切波手上完成了学科的规训,而摩尔原有的理论缺陷在学科的规训化中被进一步放大。本文因此将由摩尔开创、斯考切波定型的比较历史分析路径称为“摩尔—斯考切波路线”。
毋庸置疑,斯考切波的这本著作自有其创新价值,尤其是在对国家自主性理论的深化上。它很快被接纳为社会学和政治学的新经典。但这不完全是基于其本身的学术高度,而更是因其展示了在比较历史分析上可操作、可控制、可经营、可积累的学术发展路径。加之长期身居哈佛大学的斯考切波很早就致力于学科建设,编书、办会、网罗同道、提出口号、介入论辩(Snyder,2007b:672;Skocpol,1994),这使她成了美国比较历史分析领域不二的领军人物,更助其著作成为教科书式的典范。米尔斯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激情,摩尔在学院圈子的特立独行,被斯考切波在专业圈子的登顶形象所替代——“桀骜不驯的一代”有些讽刺性地成了学科权威。用她自己的话来说,“社会学作为一个学科最终接纳了前学生抗议者(ex-student-protestors)一代喧闹的降临”(Skocpol,1988:632)。
四、比较历史分析的赓续: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美国
(一)摩尔—斯考切波路线的继承者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美国社会开始远离60、70年代的激情和喧嚣,进入了一个更为多元化和去意识形态化的局面。后现代思潮和文化相对主义替代左翼思潮成为最强劲的思想推动力(布卢姆,2007)。比较历史分析在斯考切波那里彻底完成从经典风格到现代风格的转化后蔚然成风,代代相传。摩尔—斯考切波路线的继承者们的前行轨迹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
首先,他们与经典的关系更为疏远。虽然他们的著述必引经典,但其对经典的阅读较多依赖各种选本,对经典的运用基本是功能性的。有论者对其评价道,“出于纯粹的策略性和工具性理由而参考经典文本就变得重要了。正是在每一个雄心勃勃的社会科学家和每一个兴起的学派直接的切身利益中,他们需要面对古典思想的创始人以获得其合法性,即使他们并不真正关心经典文本的问题”(亚历山大,2006:198-199)。于是,经典承载的不再是对“狭隘的专家没有头脑,寻欢作乐者没有心肝”(韦伯,2010:118)的现代性处境的忧虑,也不再是米尔斯那种以“匠人精神”书写“社会学的诗”的战斗激情(闻翔,2016),而变成了学科合法性的装饰和对理论先驱的仪式性致敬及功能性摘用。
其次,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方法的精进和研究的可控性上。在分析工具上定量方法与质性方法的纠缠,在分析层次上民族国家与所谓“次国家”(sub-national)的辨异,在案例数量上跨案例比较或案例内比较的纠结,在分析重心上比较性与时间性的摇摆,在学科分际上政治学与社会学的划界,诸如此类的争辩、和解和推进不时可见(金等,2014;格尔茨、马奥尼,2016;斯奈德,2013),他们将之称为具有高度的“方法论自觉”(methodological self-consciousness)的比较历史分析(Mahoney,2004:97)。然而,一旦脱离了经典那种对问题复杂性的追问方式,这种“方法论自觉”离韦伯所讽刺的“方法论瘟疫”(methodological pestilence)(Oakes,1977:14)究竟又相距多远呢?
最后,他们在研究议题上逐渐从宏大问题走向中层问题。斯考切波(1998:41)所确立的比较历史分析对象是“变项太多而实例不多”的情况。由于他们更多致力于拓展这些实例不多的国家间的比较,所以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就把可供比较的宏大议题消耗殆尽,不得不转向各种中层问题。这样一来,比较历史分析在斯考切波的后继者那里不仅在研究方法和对经典理论的态度上体现出“中层理论化”倾向,而且在研究议题上也开始转向默顿原初意义上的中层理论。
(二)摩尔—斯考切波路线的修正者
随着后现代思潮和文化分析的兴起,斯考切波曾主导的比较历史分析路数也逐渐被撕开了一个口子。亚当斯(Julia Adams)等人于2005年出版的《再造现代性:政治、历史和社会学》(Remaking Modernity: Politics, History and Sociology)中将历史分析和文化分析两种思想风潮结合起来,提出了以文化、宗教、性别、社会网络等为分析主轴的历史社会学第三波,以区别于以摩尔和斯考切波为代表的第二波(Adams et al.,2005)。第三波的这些学者虽然较多受到福柯等当代思想家的影响,但并没有抛弃韦伯的遗产,反倒比第二波学者更重视韦伯,并努力摆脱由帕森斯所塑造的韦伯形象。相对第二波学者对经典理论的强结构主义解读,他们更强调经典理论的文化、宗教面向,并由此为比较历史分析带来了更宽泛的主题(这些学者一般更愿意自我定位在历史社会学领域,以区别于日益为政治学家所占据的比较历史分析或比较政治领域)。但作为比较历史分析正统共识的“摩尔—斯考切波路线”在第三波中并没有受到根本的撼动,更不要说颠覆。第三波与第二波在经典解读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对经典不同面向的摘取上——“韦伯的作品常常被比作一座矿山,几十年来,学者们的学术研究或在其中拖取园石巨砾,或捡选碎片残垣,并用各自的视角加以审视”(罗思,2010:3)。韦伯的比较文化和宗教分析在其思想体系中本来是具有总体意义的,与其对官僚制和权力的分析密不可分。但第三波所呈现出来的韦伯文化和宗教分析面向往往被与其政治分析视角割裂开来。而《再造现代性:政治、历史和社会学》中也很少提及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和斯密。事实上,第二波学者多数根本不承认有所谓的“第三波”存在(参见Goldstone,2006:359-369)。至少就经典理论的“中层理论化”切割与解读而言,二者似乎谈不上什么代际差异。
五、比较历史分析的再造:站在中国的角度
本文绝非全然否定摩尔—斯考切波路线的学术价值。他们针对美国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功能主义盛行、社会分析与历史分析脱钩、无视马克思思想的做法提出了强有力的批判和修正。他们的分析范式嵌入在美国特定的社会思潮和学术体制中,问题意识清晰,研究方法精致,提供了一种便于操作、利于积累的学术进步路径。毫无疑问,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比较历史分析或历史社会学领域也不断涌现着相当出色的学者。然而,在美国学界这种常规化的学术进步中,人们很容易忽略它的基本预设和底色。这种基本预设和底色较为集中地体现在它对经典传统所采取的一种特别的态度,即“中层理论化”的切割、片面化的解读和功能性的使用。多年前,国内就有识者呼吁:为了克服西方社会科学日益突出的碎片化、过度专业化以及理论想象力枯竭的危机,应该摆脱在经典解读和应用上的“中层理论化”倾向,系统地、深入地重返经典社会理论的思想世界,在此基础上重新建构社会科学的传统(李猛,1998)。时至今日,这一努力方向更显其紧迫性和必要性。具体就比较历史分析或历史社会学的再造而言,我们站在中国社会的角度,可以把握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首先,要完整、系统、深入地研读经典社会理论及其对比较历史分析的启发。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真正的“前沿”并不在花样翻新的“前面”,而是在常读常新的“后面”,在我们身后那些最伟大的经典创造者那里。经典理论并不仅仅是先驱,也绝非后人在创建自己的体系和概念时用来建立论述合法性的工具。如果说自摩尔以下的比较历史分析浪潮仅仅是各种流变的话,那么,其真正的源头在于20世纪20年代以前那些伟大的思想传统。中国学界和美国学界在社会背景上的基本差别在于,我们身处巨变的社会,而非当代美国那样高度制度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孟德斯鸠—托克维尔、斯密、马克思和韦伯所代表的经典传统在面对现代性问题初现时提出的基本思考方向,远比美国社会科学场域里的各种中层理论更能触发我们的灵感,更能切入要害的问题,是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和政治学话语最有原创性的活力源泉。我们在理解经典上需要做到完整、系统和深入。第一,何谓完整?比较历史分析至少有四个主要的经典传统,如果进一步探究的话,应该还可以挖掘出更多被忽略的重要传统。这些传统之间虽有对话,却是无法替代的。我们在重构传统上要有足够宽广的视野。与此同时,我们要明白,经典不可能像帕森斯的“会通”或斯考切波的“接纳”那样被整合成同质性或切片性的传统。这种完整是一种充满张力的完整。第二,何谓系统?即使我们的研究立足在比较历史分析领域,也不能把目光仅仅聚焦在经典与比较历史分析直接相关的那些概念、主题和方法上。我们需要对经典大家的核心问题及其在各层面的展开和相互的关联有一个较为通透的理解,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抓住经典思想与比较历史分析之间关联的要害。第三,何谓深入?我们一方面要放慢速度对经典文本进行精细的读解,另一方面还要将这些文本放到其诞生的观念史、政治史和社会史的背景中去理解,培养一种知识社会学的批判眼光。当然,这些绝非个人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一代代志趣相投者的共同努力。
其次,对以美国学界为代表的比较历史分析的现代流派,要进行恰当的评判和审慎的取舍。美国的比较历史分析路径在各种具体问题和研究方法上的不断创新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但是,我们在学习时,既要在坚持结构性思维的同时避免过度的傲慢或过分的小心,尽可能对事件和时间保持更高的敏感,对史学和史料抱持更大的耐心;又要破除“方法主义”的迷信,不要奢望通过方法本身来保证自己研究的科学性;更要清楚“化约复杂性”的流行做法所带来的局限乃至危险——有时,过于追求清晰简明反倒会导致思想的粗糙乃至粗暴。需要警惕的是,今天学术体制的氛围对我们保持这种健康的学习心态是非常不利的。一方面,我们常常本着缓不救急的心态,放弃了对经典耐心、从容、不具太多实用性和操作性的读解,而直接对标美国各种中层理论化的比较历史分析流派,以期更快捷地出成果、更便利地接轨所谓“国际主流学界”。另一方面,有些人又可能滋生出“学术义和团”心态,坐井观天,盲目抵制对西学的学习。王国维百余年前的正告今日仍应牢记在心:“学无新旧也,无中西也,无有用无用也。凡立此名者,均不学之徒”(王国维,2003:700)。
再次,要重视20世纪前期中国学界的相关积累。尽管民国学人对经典社会理论的理解本身还不能说都已达到非常准确、深刻的程度,但是,无论是费孝通的社区和士绅研究、林耀华的家族研究、杨开道的乡约研究,还是瞿同祖的地方政府研究、萧公权的乡村控制研究、何炳棣的社会史研究,再加上从康有为到王国维再到陈寅恪的经史新传统,这些具有深切的时代感、敏锐的经验感与厚重的历史感的研究都为我们今天重返古典理论的想象力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我们在上述努力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比较历史分析在中国再造的两大基本主题:文明与革命。它们既是从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到马克思再到韦伯的西方经典思想家面对现代性问题时所提出的,也是中国进入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因此既展现了古今之变的通则,又蕴含了中西之别的特例。关于前者,前文已有论及,此处仅略述后者。第一,先从文明来说。正如李猛在其对韦伯的最新研究中所指出的,“传统包含了每一种文明离自然本身最近的道路,包含了这个文明的生活之道与自然最初的约定。只有回到传统的根源,科学家才能重新找到生活真正的可能性”,“(我们需要)找到一条进入传统的道路,不是为了回到传统,而是通过传统,回到人性本身”(李猛,2018:347-348)。中国社会学界探寻“通过传统”来重新触碰和理解中华文明的尝试已在多个方向展开(参见应星,2018;田耕,2019),这里仅列举比较有代表性的三种思路。一种思路是探究以家庭和丧服制度为核心的中国人的行动伦理(周飞舟,2018;肖瑛,2020);另一种思路是从近代国族构建出发,通过理解中国长时段历史中农耕—游牧生态来探究不同于“从帝制秩序到民族国家”思路的族群和国家转型(王明珂,2009,2020;王铭铭,2015);还有一种思路虽然并不完全认同“通过传统”的旨趣,但仍有助于深化对中华文明的理解——这就是着眼于传统国家治理的研究(周雪光,2019;周黎安,2017)。第二,再从革命来说。革命是经典理论和摩尔—斯考切波路线共同关心的主题,却长期被排斥在中国社会学的视野之外。我近年一直倡导“把革命带回(到社会学视野中)来”(应星,2016)。从马克思提出的阶级革命到列宁开展的布尔什维克革命,再到毛泽东领导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这些革命理论与实践既有延续性又有变动性。中国革命在学术分析上的独特价值和复杂蕴含远远不是“摩尔—斯考切波路线”所能涵括的。“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和“阶级路线”等这些原本作为中共党史研究的主题,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转化为社会学的研究,从而丰富和深化社会学的想象力(应星,2020;孟庆延,2016)。这种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社会学研究实际上是在一定的意义上延续了孙立平此前所开拓的土地改革口述史研究。他曾把这种研究的旨趣归结为对中国共产主义文明的研究(孙立平,2005:383-428)。这种说法倒是无意中点出了本文所说的文明与革命两大主题的内在联系性。应该承认,中国社会学界从比较历史分析角度着手的文明和革命的研究尚未完全成形。然而,道路已经敞开,在这条道路上我们似乎隐约可以听到韦伯当年的呼唤:“重大的文化问题的光芒依然存在”(韦伯,1999:41)。
应星: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政治学系、社会学系双聘教授、 《清华社会科学》主编
来源:《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2期